铜川一镇政府采购项目被投诉14项问题,区财政局:9项成立,重新采购

近日,陕西省铜川市印台区陈炉镇人民政府一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被投诉,称存在“违反供应商法定权利”“代理机构程序违法”等14项问题。 对此,印台区财政局4 月20 日发布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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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铜川市印台区陈炉镇人民政府一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被投诉,称存在“违反供应商法定权利”“代理机构程序违法”等14项问题。

对此,印台区财政局4 月20 日发布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称,其中9项投诉事项成立,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修改采购文件,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对代理机构责令限期整改。

4月20日,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上述《星淼科技(西安)有限公司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涉事的招标采购项目是耀州窑陈炉窑址陶瓷烧制技艺国家非遗保护展示设备配套采购项目。

上述公告称,2026年3月23日 ,印台区财政局依法受理投诉人就采购人“耀州窑陈炉窑址陶瓷烧制技艺国家非遗保护展示设备配套采购项目”的投诉,被投诉人为铜川市印台区陈炉镇人民政府及代理机构陕西象限蓝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诉事项为:

1.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限制质疑方式,违反供应商法定权利;

2.图形工作站技术参数特定指向联想品牌;

3.3D扫描仪技术参数特定指向先临三维;

4.3D陶瓷粉末打印机技术参数特定指向微瓷科技;

5.打印耗材技术参数特定指向微瓷科技;

6.设置非标准的企业内部代码型号,特定指向性排他性参数排斥限制供应商;

7.技术参数明确限定特定地区及进口产品;

8.部分标的物单项金额过高且异常,缺乏明确需求参数规范,存在指定嫌疑限制竞争;

9.强制要求同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增加供应商负担;

10.技术参数评标办法,形成加剧歧视特定供应商的评分标准;

11.要求提供原厂授权书、厂家授权协议,构成对非原厂供应商的歧视;

12.主观分占比高达62%,违反评审因素客观化原则;

13.不合理的付款期限设置,违反中小企业款项支付规定;

14.代理机构以“无限制”、“无特定指向”、“无歧视”等空洞词汇笼统回复,程序违法。

印台区财政局受理后依法进行书面审查,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该公告显示,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相关规定,印台区财政局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1、8、9、12、13不成立,投诉事项2、3、4、5、6、7、10、11、14成立。

鉴于本项目已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印台区财政局认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修改采购文件,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对代理机构责令限期整改,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学习,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该机构须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将整改报告报送至铜川市印台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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